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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陕西省纪念毛泽东同志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”发表70周年写生作品展的通知
关于陕西省纪念毛泽东同志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”发表70周年写生作品展的通知
各市(区)美术家协会、省直各美术单位:
2012年5月23日是毛泽东同志《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》发表70周年的日子,为进一步弘扬长安画派“一手伸向传统,一手伸向生活”的艺术精神,让更多艺术家投身到写生创作中,不断推出优秀作品和优秀人才,繁荣和发展陕西美术创作,拟在5月份举办“陕西省纪念毛泽东同志‘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’发表70周年写生作品展”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主办: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
陕西省文化厅
陕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承办:陕西省美术家协会
陕西省美术博物馆
二、展出时间:2012年5月19日—— 29日
三、展出地点:陕西省美术博物馆
四、展览组织委员会:
成员由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领导组成,办公室设在省美协,统一协调展览事宜,省美术博物馆负责展出及专业美术团体的作品收集等项工作。
五、作品征集:
1、本次展览安排展出作品300件,分配各团体会员单位征集数量如下:
西安美院(60幅)、陕西国画院(40幅)、西安中国画院(40幅)、各大院校(除西安美院)社会团体及其他会员(90幅)、
榆林美协(7幅)、延安美协(7幅)、铜川美协(7幅)、渭南美协(7幅)、宝鸡美协(7幅)、汉中美协(7幅)、
安康美协(7幅)、商洛美协(7幅)、杨凌美协(7幅)、咸阳美协(7幅)西安美协(7幅)
2、写生作品均可参展。作品宽不小于50cm、不大于1.6m;高不小于50cm、不大于2m,所有作品皆自行装裱、装框。
3、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正楷写清作者姓名、标题(注:和画面相同)、尺寸(高×宽),以及详细联系地址、邮政编码、联系电话。
4、①团体单位作品交件时间:2012年5月2日——15日
②各大院校(除西安美院)、社会团体及其他会员作品90幅作品由美协代征稿。
③其他团体单位(西安美院、陕西国画院、西安中国画院、榆林美协、延安美协、铜川美协、渭南美协、宝鸡美协、汉中美协、安康美协、商洛美协、杨凌美协、西安美协、咸阳美协)统一将征集作品按规定时间交省美术博物馆。
5、组委会办公地址:陕西省美术家协会组联部(西安市北大街32号)
联系人:省 美 协 刘 颖 029-87279484
美术博物馆 马海欧 029-85269841
六、凡送作品参加本展览的作者,应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。
七、退件:展览结束后由省美术博物馆通知各团体会员单位退领参展作品。
陕西省美术家协会
2012年2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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